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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水分的測定方法
在煤的工業分析中,實際測定的水分有三項,即全水分、空氣干操從水分和高內在水分。全水分是煤中所含的全部游離水分,包括內在水分、外在水分。空氣干燥基水分(也稱分析水分)是分析試樣與環境空氣達到濕度平衡時所含的水分。
高內在水分是煤的毛細孔吸附的水分達到飽和時所含的水分。理論上它是100%的相對濕度下煤所容納的內在水,但由于測量上的困難,現在以在相對濕度為96%,溫度為30℃條件下測得的水分來表示。
目前,我國僅在年輕煤的分類中測定高內在水,這里不進行介紹。以下只介紹全水分和空氣干燥基水分測定。
水分具有易變性,容易受環境溫度的影響而變化,其測定值只說明指定樣品實際狀態下的水分含量。空氣干煤基水分在不同的時間和空氣條件分析時,其測定結果不會相同,因此空氣干燥基水分無可比性,只作為基準換算的參數,在實際運行工作中很少使用。
水分測定方法主要有直接法和間接法。直接法是指直接測定煤的含水量,可分為重量法和容量法。重量法是將樣品煤樣置于管式燃燒爐中,利用熱氮氣流在105-110℃溫度下將煤中的水逐出,然后用吸濕劑吸收水分,根據吸濕劑的增重來計算煤的含水量。容量法是指將煤與沸點比水略高、相對密度比水小、不與水互溶的溶劑(如甲苯、二甲苯)混合在水分抽提器中共沸蒸餾,水分與溶劑一起蒸餾出來,經冷凝管冷卻流入接受器,水分與溶劑分層,水分沉于底部,溶劑在上層。滿后溢出回到蒸餾瓶內繼續使用,待水層不再增加,從接受器的刻度尺上直接讀出水分的體積,該體積即為煤的含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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