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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焦用煤是如何劃分的?
所謂煉焦用煤,即是指在室式焦爐煉焦條件下,用于生產一定質量焦炭的原料煤,它是由高等植物形成的腐植煤。
煤按其在煉焦過程中的性狀,可以分為煉焦煤和非煉焦煤。
煉焦煤是指用單種煤煉焦時,可以生成具有一定塊度和機械強度的焦炭的煤。這類煤具有粘結性,主要供煉焦用。煙煤中的氣煤、肥煤、氣肥煤、1/3焦煤、焦煤和瘦煤都屬于煉焦煤。
非煉焦煤在單獨煉焦時不軟化、不熔融、不能生成塊狀焦炭。這類煤沒有或僅有極弱的私結性,一般不作為煉焦用煤。但當配煤中黏結組分過剩或需要生產特殊焦炭(如鑄造焦)時,可以配入少量非煉焦煤,作為瘦化劑用。褐煤、無煙煤以及煙煤中的長焰煤、不黏煤和貧煤,都屬于非煉焦煤。為了擴大煉焦用煤資源,在中國煤炭分類國家標準中,還劃分了一些過渡性煤種,如貧瘦煤、1/2中黏煤和弱黏煤等。根據各地資源特點以及配煤和煉焦技術的發展水平,有的焦化廠可在配合煤中配入部分過渡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