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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油類產品取樣方法
1 執行國標代號:GB/T1999——2008
2 適用范圍
本方法規定了焦化油類產品取樣的使用工具、試樣的采取、檢驗試樣的處理和保管、槽車和鐵通水層高度的測定。
本方法第5章適用于高溫煉焦回收所得到的粗苯及經過洗滌、分餾所制得的苯類產品;回收所得到的稀氨水及經加工制得的濃氨水;回收所得到的輕粗吡啶及經分瘤制得的吡啶類產品;高溫煤焦油加工所得到的粗酚及經分餾所制得的酚類產品等焦化輕油類產品的試樣采取。本標準第7章適用于高溫煉焦時從煤氣中冷凝所得的煤焦油和分餾煤焦油所得的木材防腐油、炭黑用原料油、洗油、蒽油、燃料油等焦化粘油類產品的試樣采取。
3 術語和定義
3.1 全層樣:在容器內從上至下采取液體整個深度獲得的試樣。
3.2 間隔樣:在容器內的液體中按一定高度間隔采取的試樣。
3.3 時間比例樣:在整批液體輸送期間,按規定的時間間隔,從輸送管線中取出的相等數量組成的試樣。
4 取樣工具
4.1 小容器取樣管:由玻璃管或內壁光滑的金屬管制成。
4.2 帶重砣采樣管:薄壁采樣管,直徑25mm~30mm,內壁光滑,底部重砣可用繩引至管的上口。其材質應不與所取產品起化學反應。
4.3 采樣瓶
4.4 全層取樣器
4.5 定點取樣器
4.6 手搖取樣機
4.7 管線取樣裝置
4.8 盛樣容器:容積大于2000ml,應有合適的塞子或蓋。
5 輕油類產品試樣的采取
5.1 槽車中采樣方法,以每個槽車為一批進行采樣。
5.1.1 采樣管采取試樣:
5.1.1.1 于槽車中采取試樣時,用銅或鋁制的薄壁采樣管(4.2)采樣。
5.1.1.2 采樣時應注意產品的均勻性,當產品裝滿槽車后,應迅速在每個槽車中用采樣管從產品的整個深度采樣。
5.1.1.3 采樣時先將重砣提起,使采樣管垂直液面,緩緩地將采樣管浸至槽車底部,關閉重砣,然后將采樣管提起,待管壁外附著液體流下后,再將所采取的試樣倒入潔凈、干燥、可密閉的容器內,其總量不少于2000ml。
5.1.2 采樣瓶采取試樣
用采樣瓶(4.3)采樣,先用繩子系好瓶和瓶蓋,在槽車中按上、中、下三點分別采樣,上層在整個液體深度1/4處取一次,中層在1/2處連續取二次,下層在3/4處取一次。采取時將預先蓋好蓋的采樣瓶放入槽車內到達規定位置時,啟蓋,待油裝滿瓶(液面不冒氣泡時),把瓶提出倒入另一潔凈、干燥的瓶中,每次約500ml,四次共約2000ml。
5.1.3 在泵出口管處采取試樣
需方自備槽車時,在泵出口管處附設的采樣口采樣:開泵,從油開始流出后2min采第一次試樣,裝半車時連續采樣兩次,停泵前2min采第四次樣,每次采相等試樣,其總量不少于2000ml。試樣倒入潔凈、干燥、可密閉的容器內。
5.2 小型容器中采樣方法,同一貯罐產品以每次裝運量為一批。
5.2.1 用小容器采樣管(4.1)采取試樣
5.2.1.1 當用鐵桶裝運每批產品時,采樣工具可用玻璃管。
5.2.1.2 采取試樣的數量不低于每批產品裝桶數的10%,但不得少于3桶。每桶按等量采取,其總量不少于2000ml。
5.2.1.3 采樣時,先打開桶蓋,將采樣管垂直于液面,緩緩地浸至桶底,待采樣管內液面和桶內液面一致時,用拇指按緊管的頂部,將采樣管取出,待管外壁附著液體流下后,將試樣倒入潔凈、干燥、可密閉的容器內。
5.2.2 需方自備鐵桶,允許在流油管口采樣。從油開始流出2min時采第一次樣,裝桶達到1/2時連續采兩次,裝完時再采一次樣。每次采相等試樣,將各次試樣倒入潔凈、干燥、可密閉的瓶內,其總量不少于2000ml。
6 槽車和鐵桶水層高度的測定
將牙膏涂于測水桿端部(桿的直徑為25mm),將桿插入至槽車或鐵桶的底部(槽車,須將桿插在底部中間),并保持垂直位置2min~3min后取出,測定管端牙膏被水溶解掉的高度,即為水層高度。
7 粘油類產品試樣的采取
7.1 裝車(或)送油泵出口管線處取樣
7.1.1 以每車為一個取樣單位,在裝槽車(需方自備槽車)時,在泵出口管線處取樣。
7.1.2 取樣前,應放出一些要取樣油品,把取樣管路沖洗干凈。
7.1.3 用500ml容器,從油品開始流出后2min取第一次試樣,裝半車時連續取樣兩次,停泵前2min取第4次樣。
7.1.4 將每次取的等量試樣,倒入潔凈、干燥的盛樣容器內,總量不少于2000ml。
7.2 小容器中取樣
7.2.1 當用鐵桶裝運產品時,取樣工具用取樣管(4.1)。
7.2.2 從每批產品中隨機采取試樣,采取試樣的桶數不少于每批產品裝桶數的10%,但不得少于3桶。
7.2.3 取樣時,先打開桶蓋,將清潔、干燥的取樣管垂直插入油品中,緩緩地浸至桶底(插入的速度應使管的內、外液面大致相同)。而后,用拇指按住管的上口迅速將取樣管提出,用棉紗擦去表面油品,將管內油品移入潔凈、干燥的盛樣容器內,其總量不得少于2000ml。
7.2.4 需方自備容器裝產品時,應按本方法7.1執行。
7.3 槽車中取樣
7.3.1 在槽車中用全層取樣器(4.4)或帶重砣取樣管(4.2)取樣,在取樣時應注意產品的均勻性。
7.3.2 用全層取樣器(4.4)取樣
取樣時,先將取樣器與手搖取樣機(4.6)或防靜電取樣繩聯接好,使取樣器垂直油品液面,緩慢勻速地將取樣器浸至槽車底部(浸入速度應保證所取全層樣量約為取樣器容積的85%),迅速將取樣器提起,用棉紗擦去表面油品,將采取的試樣移入潔凈、干燥的盛樣容器內,其總量不得少于2000ml。
7.3.3 用帶重砣取樣管(4.2)取樣
取樣時,先將重砣提起,使取樣管垂直液面,緩緩地將取樣管浸至槽車底部,關閉重砣,然后將取樣管提起,用棉紗擦去表面油品,再將采取的試樣倒入潔凈、干燥的盛樣容器內,其總量不得少于2000ml。
7.3.4 需方驗收槽車中油品產生質量異議時,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將車內油品加熱并攪拌均勻后進行取樣。
7.4 立式貯罐取樣
7.4.1 采取間隔樣
當油品存放時間較長有不均勻現象時,可用筒狀取樣器(4.5.1)或帶軟木塞的取樣器(4.5.2)采取間隔樣。取樣前,首先計算出罐內貯油(或輸出油品)的高度,在確定的高度內采取間隔樣,所取試樣應包括確定高度的頂層樣和底層樣,并等量混合成代表性試樣,其總量不少于2000ml。
7.4.1.1 用筒狀取樣器(4.5.1)取樣
先將取樣器與手搖取樣機或防靜電取樣繩聯接好,放入罐內,當取樣器接觸液面時,從手搖取樣機尺帶上讀記空距,并由貯罐的總高度計算出需要取樣油層的高度。當取樣器降至所需油層時,在10cm~15cm范圍內,上下提拉5次,收回取樣器,用棉紗擦去表面油品,將采取的試樣移入潔凈、干燥的盛樣容器內。
7.4.2 當罐內油品均勻時,也可采取上、中、下樣或全層樣。
從罐內液體的表面開始1/6、1/2和5/6處取樣,并將所取油品等量混
合成代表性試樣。
7.4.2.1 用筒狀取樣器(4.5.1)取樣,按本方法7.4.1.2進行。
7.4.2.2 用軟木塞(4.5.2)的取樣器取樣,按本方法7.4.1.3進行。
7.4.2.3 從貯罐內取全層樣,按本方法7.3.2進行。
7.5 按時間比例取樣
當油品批量較大時,由供需雙方協商,也可在泵口管線處采取時間比例樣,并等量混合成代表性試樣,其總量不少于2000ml。
8 輕油和粘油檢驗試樣的處理和保管
8.1 試樣處理
將采取的代表性試樣混勻,分別倒入兩個潔凈、干燥、可密封的容器內,每個容器試樣不得少于1000mL。一個交化驗室檢驗,一個作為留存備樣。
9 取樣注意事項
9.1 焦化油類產品屬易燃、易爆物質取樣時要防止取樣工具和容器產生靜電和火花。
9.2 取樣操作人員取樣時應站于上風處,并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具。
9.3 泵出口管線取樣裝置的設置應合理,保證所取試樣具有代表性。
9.4 貯罐取樣時,其罐內的壓力應為常壓或接近常壓。
9.5 罐內油品取樣時應具有足夠的流動性。
9.6 取樣結束后應將取樣器清洗干凈。
本文由煤炭化驗設備專業生產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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