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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發分的測定是一項要求規范性很強的試驗,其測定的結果完全取決于所規定的試驗條件,所以在測定煤炭揮發分時,我們應嚴格遵守國標規程的規定。現將主要技術要求分析如下:
⒈馬弗爐內溫度應嚴格控制在900℃±10℃的范圍內。當打開爐門放進試樣關閉爐門后,爐溫必須在3分鐘內恢復到900℃±10℃。
2.加熱時間的計時工具應用秒表,即當試樣一送入高溫爐的高溫區開始計時,到試樣離開高溫爐為止,這一段操作過程應準確的為7min。否則試樣應作廢重新稱量開始。
⒊測定揮發分應用蓋上帶槽的專用測定揮發分的坩堝。稱量試樣時應連同坩堝蓋一起稱重。當坩堝在爐內灼燒時應避免坩堝與坩堝之間、坩堝與高溫爐壁的直接接觸。
⒋在測定時,如果在坩堝或坩堝蓋上聚有黑煙時,試驗也算作廢。這是因為煤中揮發分含量太大,逸出(分解出)的速度太快。此時應將煤樣壓成煤餅并切成小塊后再測定,或酌情減少試樣量再測定.
馬弗爐測定灰分的技術要求:
⒈實驗灰皿中的煤樣需盡量攤平,試樣在灰皿中的厚度不能太大。
⒉灰化時可打開爐門,將耐熱板上的盛有煤樣的灰皿緩慢推近馬弗爐爐口,先使灰皿中的煤樣緩慢灰化冒煙,等待幾分鐘后煤樣不再冒煙時,慢慢將灰皿推入馬弗爐內的熾熱部位,關閉爐門使試樣在815℃±10℃下灼燒40分鐘。如果在灰化過程中如有煤樣著火爆燃,則這次實驗作廢,必須重新稱量煤樣灰化
⒊馬弗爐應有煙囪或通風孔,以便使煤樣在灼燒過程中能排除燃燒高產物和保持空氣的流通。
⒋馬弗爐的控制系統必須指示準確。高溫爐的溫升能力必須達到測定灰分的要求。
⒌灰化時間應能保證試樣在815℃±10℃的溫度下完全灰化,不能隨意廷長或縮短灰化時間。